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各系部:
根据《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将我院学生转专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转专业日程安排
时间节点 |
工作进程及安排 |
责任部门 |
12月17日前 |
公布转专业计划数和转专业考核方案 |
教务处、各系部 |
12月31日前 |
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,辅导员汇总后交教务处 |
辅导员 |
2月2日前 |
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|
教务处 |
2月3日前 |
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,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;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,辅导员将申请材料送达学生所在专业系部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。 |
教务处、辅导员协助 |
2月6日前 |
将系部同意转出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达拟转入系部 |
教务处 |
3月2日-3月4日 |
专业考核 |
各系部 |
3月5日 |
考核成绩汇总至教务处 |
各系部、教务处 |
3月6日 |
公示转专业考核成绩 |
教务处 |
3月20日前 |
转专业学生名单上院务会审核通过后,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|
教务处 |
二、转专业条件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为2025级三年制学生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:
(一) 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年级前30%,对所转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志向的。
(二) 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(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),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检查证明,学院审核认定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。
(三) 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的;
(四) 因重读、休学期满复学原专业发生变化的。
三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(一)入学未满一学期的、二年级及以上的;
(二)所修课程有补考科目的;
(三)受到警告或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;
(四)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,或由其他学校转入的学生;
(五)转入专业容量已饱和的;
(六)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;
(七)艺术类、非艺术类之间跨类别的;
(八)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。
四、转专业名额及转专业方案
(一) 各专业转入名额
各专业转入名额按照各系部转专业计划执行,详见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系部专业转入计划表:
序号 |
系部 |
专业 |
拟转入学生计划数 |
1 |
数字创意系 |
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|
1 |
2 |
健康护理系 |
护理 |
2 |
3 |
智能汽车服务系 |
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
2 |
4 |
汽车智能技术 |
1 |
(二) 转专业方案
各系部转专业方案参考附件1。
五、转专业程序
(一) 学生自愿申请。学生于12月31日前填写《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,见附件2)交辅导员并提供相应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申请材料一旦提交,不允许修改。
(二) 辅导员汇总申请材料并于12月31日前交教务处郝聪睿老师。2月2日前由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: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,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;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,辅导员将申请材料送达学生所在专业系部签署意见后于2月3日前交教务处。
(三) 教务处汇总后,2月6日前将系部同意转出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达拟转入系部。
(四) 学生申请转入的系部须及时通知相关学生,完成专业考核(各系部自主安排在3月2日-3月4日内完成),并按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汇总表(附件3),3月5日前上交教务处。
(五) 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,教务处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。
(六) 经公示无异议的,教务处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报市教委备案、进行学籍异动。
六、转专业后续管理
(一)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学号保持不变,原已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;未修读的学分,所在系部做好学业指导工作和修读安排。
(二)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两周内,应当由学生本人申请,经开课部门审核、教务处审批后予完成学分认定工作。
(三) 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、年级学费标准执行,具体依据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。
附件1:各系部转专业方案
附件2: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
附件3: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汇总表
教务处联系人:郝聪睿
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2025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