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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教务处关于修订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0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学院各专业系部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[2019]13号)、本市关于《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沪教委职〔2021〕25号)精神,依据学院《关于修订五年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三年制、五年制相关要求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,提升职业教育质量,现启动2024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各系部要及时开展研读,组织系部教师根据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对接国家教学标准,做好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。

、文本编制要求

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规范性、统一性、完整性,特规定文本编制要求:

1. 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人应为本专业负责人;

2. 各专业在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版本基础上开展修订编制工作,修订过程中内容增减课程设置调整一律使用红色字体

3.文字应选用“华文中宋”,所用的括号应选用半角文字;

4. 提交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文件的命名统一要求:保持教务处下发时所给文档题目形式:序号—XX系部—2024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—专业负责人姓名;

5. 应注意保持所有格式、文字等的一致性;标点符号应正确使用。

、时间安排

3月20日前,规划与设计。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、教科研人员、一线教师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,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(修)订的具体工作方案。

4月18日前,调研与分析。做好行业企业调研、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在校生学情调研,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,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(群)所需要的知识、能力、素质,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,发送至教务处邮箱Nanhujiaowu@163.com

5月18日前,起草与内部论证。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,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,合理构建课程体系、安排教学进程,明确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资源、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;系部组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,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版,发送至教务处邮箱Nanhujiaowu@163.com

5月30日前,评审与完善。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后,根据教指委意见进一步完善。

6月8日前,审议与审定提请院务会审议并报送党委会审定。

6月28日前,发布与更新。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按程序发布执行,并通过学院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,接受全社会监督。


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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